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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正小保 2024/05/28 09:27:21  字体: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指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在中级经济法中,撤销权是指一方当事人在与另一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中存在重大错误、欺诈、胁迫等情况下,可以要求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指在发现合同存在问题后,行使撤销权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级经济法的规定,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为合同成立之日起一定的时间内,具体的期限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而定。例如,在某些国家的法律中,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可能为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而在其他国家的法律中可能为合同成立之日起3年。

如果当事人在撤销权的行使期限内未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将会失效,当事人将无法再要求撤销合同。因此,当事人在发现合同存在问题后,应及时行使撤销权,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也应注意合同中可能存在的其他约定,如合同中可能规定了更短的行使期限,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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