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中,资产减值准备的处理方式如下:
1. 首先,需要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投资性房地产应当在每个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2. 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可收回金额是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需要考虑到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租金收入、市场租金率以及市场利率等因素。
3. 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可收回金额小于其账面价值,即存在减值迹象,那么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金额应当是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
4.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将减少,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将出现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5. 在后续会计期间,如果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迹象消失,即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那么之前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可以进行逆向调整,将减值准备回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逆向调整应当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进行充分的合理性判断和披露。同时,还应当定期审查和评估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迹象,及时进行计提或调整资产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