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是基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减去可以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不征税的收入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入,如非营利性组织的非营利性活动收入、企业转让非流动资产所得等。这些收入在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是不需要纳税的,也不需要纳入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对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算,并计算出当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如果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中有未抵扣的亏损,可以在未来年度进行抵扣。
因此,企业所得税不征税的收入不需要纳入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只需要对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算,并计算出当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