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披露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和计量方法: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即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并说明计量方法。
2.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并说明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和依据。
3. 投资性房地产的持有量和持有期限: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持有量和持有期限,包括已经持有和计划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4. 投资性房地产的抵押和担保:披露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存在抵押和担保,并说明抵押和担保的种类和金额。
5. 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情况: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租赁情况,包括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和租金收入。
6. 投资性房地产的出租情况: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出租情况,包括出租单位数量、出租面积、出租率等。
7. 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和摊销: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和摊销情况,包括折旧和摊销的方法和期限。
8.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披露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存在减值,并说明减值的原因和金额。
9.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让和处置:披露投资性房地产的转让和处置情况,包括已经转让和计划转让的投资性房地产。
以上是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一般披露要求,具体披露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