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在进行存货跌价准备时,需要根据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 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必要性: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的实际可变现金额低于其成本,且这种价值下降是持续性的,那么应当进行存货跌价准备。
2. 计算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可以采用两种方法,即个别计提法和总体计提法。
- 个别计提法:根据存货的实际可变现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对每个存货进行个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这种方法适用于存货种类较少、规模较小的情况。
- 总体计提法:根据存货的总体可变现金额与其总体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这种方法适用于存货种类较多、规模较大的情况。
3. 记录存货跌价准备:根据计算得出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将其记录在财务报表中。一般情况下,存货跌价准备会计科目为“存货跌价准备”或“存货减值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存货跌价准备是一种预防性准备,目的是为了反映存货价值的下降,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在后续期间,如果存货的实际可变现金额上升,可以相应减少或消除存货跌价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