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与协议收购是两种不同的收购方式。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方向被收购方的股东发出要约,以购买其股份。要约收购通常是公开的,即通过公告或其他公开渠道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被收购方的股东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受要约,如果接受要约,他们将出售其股份给收购方。要约收购通常是主动发起的,收购方有明确的意图和目标。
协议收购是指收购方与被收购方之间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收购协议进行收购。协议收购通常是私下进行的,只有受邀的股东才能参与。在协议收购中,收购方和被收购方可以就收购价格、条件和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谈判和协商。协议收购通常是双方共同达成的,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
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主要区别在于其发起方式和参与方式。要约收购是公开的,可以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而协议收购是私下进行的,只有受邀的股东可以参与。此外,要约收购通常是主动发起的,收购方有明确的意图和目标,而协议收购是双方共同达成的,双方都有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