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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报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应于2016年3月1日至3月28日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考生应于3月25日至3月29日持有关报名资料到三明市财政干部教育管理中心进行现场审核和网络确认。
关于三明市直考区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
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及福建省会计考办有关通知及公告精神,现将三明考区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具体条件
1、中级资格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 年;(5)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一)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一般从考生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算起,全日制在校生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其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应扣除其全日制在校学习的时间)。
2、高级资格
申请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符合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闽财会[2004]30号)规定的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二、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一) 考试科目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报考人员应在连续二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二) 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16年9月10-12日举行,考试将实行无纸化考试的方式(年龄超过50周岁的考生可报名审核时向审核机构提交书面的使用答题卡作答申请,考试可在答题卡作答,未提交申请的将统一实行机上作答)。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考试批次及方式 |
9月10日 (星期六) |
09:00—11:30 财务管理 |
第一批次无纸化 |
14:00—16:30 经济法 |
||
9月11日 (星期日) |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第二批次无纸化 |
|
9月12日 (星期一) |
09:00—11:30 经济法 |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11日,考试时间为9:00-12:30,高级资格考试仍采用开卷纸笔方式。
三、报名时间、现场审核及缴费时间
三明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明单位、驻明部队的考生选择“市直报名点”。
(一) 网络报名时间:考生应于2016年3月1日至3月28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二) 现场审核时间地点:考生应于3月25日至3月2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周六、周日不审核)持有关报名资料到三明市财政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列东双园新村金源宾馆六楼)进行现场审核和网络确认(考生年龄超过50周岁,需要申请使用答题卡作答的,可在现场审核时填写书面申请)。
(三) 缴费时间及收费标准:现场审核通过并已领取确认回执的考生,应于3月25日至3月29日(全天24小时)期间通过报名网络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络缴费(超过时间未缴费,报名无效)。收费标准为50元/门。
四、 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一)中级资格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确认章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与报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2寸近期彩照一张。
3、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至2015年度。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社会团体单位的考生应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企业单位的考生应提交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1、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的报名表;
2、本人的会计师(或审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本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4、截止2015年度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明;
5、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6、属破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破格证明材料。
五、 教材及考试大纲的征订
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考生应在3月10日至30日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进行征订。
六、 准考证打印及成绩公布时间
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成绩公布时间请关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三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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