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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北京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2019年继续教育并申请登记学分。请相关会计人员及时进行继续教育。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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