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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海南暂缓中级会计资格证书纸质证书的发放和补办工作。以下为详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会计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延长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原定于
原定于
二、适当延迟海南省第四期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培训开班时间
根据选拔培养计划,近期将先后公示、公告第四期会计领军(后备)优秀人才选拔拟录取名单,敬请关注省财政厅官网。同时,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员健康安全,适当延迟开班时间,具体开班时间和教学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暂停见面受理会计高层次人才及柔性引进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见面受理会计高层次人才及柔性引进会计高层次人才认定,待疫情解除后自动恢复办理。对有特殊紧急情况需要申报认定的,相关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原件邮寄至海南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
四、适当延迟
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时间相应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暂缓全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纸质)的发放和补办工作
暂缓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纸质)的发放和补办工作。需现场领取证书和材料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六、取消
2019年度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工作将通过发布文件的形式布置落实,公布联系电话,建立填报工作QQ群,安排专人负责填报政策解释和操作指导工作。
七、暂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培训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面授培训,待疫情解除后自行恢复。
八、会计师事务所及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业务实行网上办理,凡涉及证书发放或更换的,疫情期间一律采取邮寄方式进行
(一)会计师事务所
1.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执业许可审批,可登陆“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中的“不见面审批”(海南省财政厅),提交网上申请,同时上传相关材料。
2.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变更备案、注销等,可登陆“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提交网上申请,同时上传相关材料。
业务咨询电话:
(二)代理记账机构
1.代理记账机构日常业务请各市县财政局充分运用信息手段,全面实行网上办理。
2.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工作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海南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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