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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家庄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23日至29日

来源: 河北省会计信息网 编辑: 2014/04/21 14:51:13 字体:

摘要:河北石家庄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23日至2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3日—25日,4月28日—30日。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今年不再设补报名。

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报名相关事宜的通知

现将2014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考试形式

2014年全省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改革,采取无纸化上机考试方式;中级资格考试,全省均采取传统笔试方式。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日—24日举行(共5天,10个批次,具体考试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初级资格的《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中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日—26日举行。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9月20日至24日
(共5天、10个批次)
9∶ 00—12∶ 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4∶ 30—18∶ 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10月25日
(星期六)
 
 
 
9∶ 00—11∶30
财务管理
 
14∶ 00一16∶30
经济法
10月26日
(星期日)
 
9:00一12:00
中级会计实务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12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3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底,其计算方法是:从2014年12月3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五、报名时间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4月2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3日—25日,4月28日—30日。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

今年不再设补报名。

中直驻冀单位和省直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应考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需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地址

我市本年度考试报名共设23个现场审核确认缴费点,请考生就近审核缴费:

长安区:裕华东路123号长安区政府208室

桥东区:长征街48号桥东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大厅

桥西区:南二环西路180号桥西区政府南二楼218房间

新华区:水源街58号

裕华区:塔南路169号裕华区政府A楼320房间

矿 区:南纬西路1号矿区政府大楼537房间

高新区:长江大道89号管委会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市辖区:中山东路176号新京大厦西配楼一层大厅

藁城市:藁城市四明街100号财政局西院纪工委一楼

晋州市:晋州市向阳街47号4楼会计科

新乐市:新乐市新兴路37号财政局1楼会计科

鹿泉市:鹿泉市北斗路财政局4楼会计科

正定县:正定县财政局1楼会计科

栾城县:栾城县鑫源路9号栾城县财政局1楼会计科

井陉县:井陉县财政局4楼会计科

无极县:无极县财政局3楼会计科

深泽县:深泽县财政局3楼会计科

行唐县:行唐县玉城西大街133号

灵寿县:灵寿县财政局4楼监督检察科

平山县:平山县财政局2楼会计科

赵 县:柏林大街与永通路交叉口东南角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财政窗口

元氏县:元氏县常山路127号财政局4楼403房间

高邑县:高邑县南环路东头路南行政中心大厅财政局窗口

赞皇县:赞皇县财政局槐泉路188号财政局5楼会计科

七、考试费用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中级资格考试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1元。

八、考试大纲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

为保证考试客观、公正,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均制定了严格的考场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希望广大应考人员认真自觉遵守。如有违反,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石家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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