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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报名简章,详情如下:
关于 2024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镇江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4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24〕25号)要求,2024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于 2024 年 9 月举行。现将 2024 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镇江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 5 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 4 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 2 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 1 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上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中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考资格审核。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入口:http://kj.jscz.gov.cn/。
二、报名地点
镇江考区共设镇江市直(含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丹徒区、经开区、丹阳市、句容市和扬中市 6 个报名审核点。考按以下条件选择报名审核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市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市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符合报名条件的我市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四)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在我市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我市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报名咨询电话:
镇江市直:84413716;丹徒区:88992002;
经 开 区:80822936;丹阳市:86519057、86579035;
句 容 市:87264654;扬中市:88321574、88326229。
三、报名费用
依据苏价费函〔2011〕30 号文件规定,我省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报名费,每人 10 元。
(二)考试费,每科 60 元。
四、考试科目和大纲
(一)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 2024 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三)关于考试用书。我省不统一征订考试用书。报考人员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入“考试用书订购”系统选购或者通过正规书店购买。
五、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 2024 年 9 月 7 日至 9 日举行,共 3 个批次,
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 7 日至 9 日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13:30-15:45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六、报名时间
我省 2024 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从 2024 年 6 月 12 日至 7 月 2 日,考试报名统一在 7 月 2日 12:00 截止,缴费统一在 7 月 2 日 18:00 截止,逾期不再受
理。
七、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报考人员按照系统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人员的联系电话及地址务必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期证书邮寄)。
2.上传照片。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会计资格证书。报考人员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JPG 格式,大于 10KB,像素大于等于 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后再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原图,不能 P图,否则将无法通过考试进场人脸识别验证。
3.上传审核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证明材料照片要求 jpg格式,照片要求宽大于等于 600 像素,高大于等于 600 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 200KB。
(1)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对于国(境)外学历单位审核按照苏财会函〔2019〕6 号文执行。
(2)符合中级资格报名具体条件 6 的,提供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扫描件。
(3)属地证明材料:上传属地证明及累计工作年限证明。属地证明:在职在岗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籍证明、其他人员提供户籍证明等。累计工作年限证明:提供符合报考年限的社保证明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社保证明可登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在个人权益单中自助打印带江苏省社会保险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继续教育记录可登陆“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继续教育模块,学分折算查询中自助打印)。上一年度参加过中级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跨省人员除外),无须上传审核资料,考生注册后自动审核通过直接进入缴费环节(系统自动判断)。
(二)资格审核
各审核点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照报名条件做好审核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三)网上缴费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交纳有关考试费用。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报名。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费(提示:考生缴费完成后,如果系统未提示缴费成功,务必先核实账户信息,切勿连续重复操作缴费环节),保持缴费(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号畅通,当年切勿注销账号。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下载打印电子发票,各地财政部门不再提供纸质票据。如忘记打印,后期可下载“苏服办”APP,登录后点击“江苏省财政电子票夹”,下载相应的电子票据。
(四)准考证打印
2024年 8 月 27 日至 9 月 6 日,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确认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及考生须知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相关信息必须和身份证一致,否则禁止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务必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后期成绩查询。
八、成绩查询
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将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查询。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向镇江市财政局会计处(电话:80909928)提出复核申请。镇江市财政局负责受理,并提供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将对合格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如报考人员发现信息错误,在此期间可联系报考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修改。
九、证书发放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
因中级资格证书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关注镇江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栏信息或者“镇江财政”微信公众号。考试管理机构只发放证书,不再发放《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2024年度中级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通过中国邮政EMS 统一从南京送达至考生本人签收。在证书领取前,考生可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打印成绩合格单或者向省财政厅申请资格登记表作为证明办理相关事项。
十、其他事项
(一)对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 号)相关条款规定,取消考生考试成绩,收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还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政府相关信用管理部门。
(二)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考试报名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考试资格,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三)各考试管理机构要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及时把考试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考生,及时公布本考区的咨询电话或电子信箱,及时解答考生疑问,确保 2024 年度中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镇江市财政局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5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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