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扬州转发江苏关于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 扬州市财政局 编辑:小兔 2024/06/03 17:47:17 字体:

扬州转发江苏关于2024年中级会计考试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公告,详情如下:

关于申请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科目免试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促进会计专业学位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紧密衔接,畅通各类会计人才流动、提升渠道,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会计专业学位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24〕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江苏考区)与会计专业学位衔接科目免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科目免试的资格条件

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申请科目免试需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考生);

(四)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三、申请科目免试的方式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在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前,携带本人相关申请材料到所在地报名点完成现场审核确认。

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受理时间为2024年6月14日至7月1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江苏省财政厅

2024年5月28日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