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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小保浏览西宁市财政局官网时,发现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有资讯更新提示——西宁市财政局转发了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 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青海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2〕3 号)的精神,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分别于 2023 年 5 月(初级、高级)、9 月(中级)举行。现就 2023 年度会计资格考试青海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 5 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 4 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 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 1 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10 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5 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 2 年。
(五)本通知“一、考试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 2023年 12 月 31 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报名费每科58元,两科共116元 。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报名费每科 58 元。
(三)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报名费每科 55 元。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2023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将另行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安排
(一)考试时间
级别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初级 | 5月13日至17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 ||
中级 | 9月9日至11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
高级 | 5月13日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
1.初级资格考试于 2023年5月13日至17日进行,共10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 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中级资格考试于 2023年9月9日至11日举行,共 3个批次,《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65分钟,《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135分钟,《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3.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考试时长为210分钟。
会计资格考试时间、批次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五、考试报名方式
青海考区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有两种方式,流程如下:
方式 1:
考生进入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名系统后,第一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进行报名缴费,并确认报名缴费成功。第二步点击考试辅助用书购买链接,进行教材购买并完成缴费(如需开具购书发票,点击发票打印连接即可);
方式2:
考生进入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名系统后,第一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相关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下一步进行报名缴费,并确认报名缴费成功后退出。第二步进入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材料出版社购书网址,进行教材购买并完成缴费(如需开具购书发票,点击发票打印连接即可)。
六、青海省内各考办地点及联系电话
西宁市 西宁市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1-6310707
海东市 海东市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2-8612923
海西州 海西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7-8226948
海南州 海南州财政局会计科 电话:0974-8515612
海北州 海北州财政局综合科 电话:0970-8644022
黄南州 黄南州财政局监督科 电话:0973-8722204
果洛州 果洛州财政局会计局 电话:0975-8381472
玉树州 玉树州财政局综合监察科 电话:0976-8822413
格尔木市 格尔木市财政局 电话:0979-8418264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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