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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信息
(一)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于4月10日0:00至4月29日23:59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现场审核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年滚动管理,在2015年度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4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5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4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二)现场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于4月15日至4月30日到各现场审核点确认信息。2012至2014年度在我省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且审核通过的人员今年不必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以前年度在外省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今年在我省报考的,必须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港、澳、台居民报名时,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须提供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和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符合暂不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核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
审核通过后,审核点打印回执表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并提醒报考人员及时交费。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原则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可在本市范围内任选审核点确认,不得跨市审核确认。根据《关于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等事项下放市级管理的通知》(鲁财会〔2015〕3号)规定,报考中、高级资格考试的原省直属管理会计人员到单位所在地审核点确认,不再设立省直属审核点,现场确认工作可由他人代办。
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到各市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址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0日至30日,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30日23:59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9月1日至9月11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要求
各市财政局于4月7日前将《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审核点登记表》传真至省财政厅,全省统一对外公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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