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什么叫做成为“更好的自己”?今天的你比昨天的你多会一点东西,你更厉害了。今天的你比昨天多会一道题,你更厉害了。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准备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每日一练,一起试试吧!
多选题
下列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说法,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有( )。
A、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基于履行有先后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
B、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债务履行能力的情形即可终止履行合同
C、在诉讼或者仲裁中,主张不安抗辩权一方应负举证义务
D、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征得对方同意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B选项错误的原因是“中止”而不是“终止”,前者的意思是“中间停止”,就是“暂停”;后者的意思是“终点停止”,就是“结束”。D选项中,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无须对方同意。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中级会计实务》(2018-04-02)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题目都是网校老师精心整理的,每一道题考查了相应知识点并提供答案解析,建议您做完题之后再去查看答案。每日一练还提供专家点评,每周根据大家的测试结果,对于正确率最低的题目进行点评。查看易错题汇总>>
正保会计网校
2018-04-02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