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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错题点评】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执行合伙事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5/08 15:48:50 字体:

【专家错题点评】中级经济法每日一练:执行合伙事务

  2015年4月16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错题点评:   

  共有 896人参与本题测试,正确率 36.04%

  多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有(  )。

  A. 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事宜

  B. 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 就有限合伙企业中的特定事项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D. 对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形。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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