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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练习题:抗辩事由(06.19)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19 11:43:28 字体:

  多选题

  甲向乙签发一张100万元已由自己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乙在票据到期后依法提示付款,但是甲却乙以未按照约定向其供货为由拒绝正支付票据款,经调查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乙方确实没有依照合同的约定向甲方供货,且仍处于未履行状态。关于该情况,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的此抗辩权属于对物抗辩

  B、甲有权不向乙支付票据款

  C、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因此甲不能对乙行使抗辩权

  D、甲的抗辩行为属于对人的抗辩,是合法的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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