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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练习题:普通合伙企业退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3/09 21:04:39 字体:

想要在2020年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当中顺利通过,一定离不开学习、复习和练习。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预习练习题,每天多学一点点,考试更从容!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除名的有( )。

A.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B.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C.合伙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合伙人被依法宣告死亡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
【解析】

选项BD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

因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教材和大纲暂未公布,以上《经济法》练习题来源于2019年内容,大家可以先利用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检查知识掌握情况。

经济法如何学?

学习经济法时,我们需要构建知识框架,形成完善的知识体系,思维导图就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手段。利用思维导图,将各个知识点建立起框架,帮助我们进行记忆。思维导图可以帮我们更好地梳理经济法中繁杂的考点,进行归纳总结,理清学习思路。现阶段考生可借助2019中级会计《经济法》思维导图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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