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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0/05/28 18:25:18 字体:

你为备考2020中级会计职称努力的每一分钟,都会变成光,照亮你的路。网校为大家准备了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每天多学一点点,考试更从容!

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普通合伙人被除名的情形是( )。

A.甲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有贪污合伙企业财产的行为

B.乙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没有按约定缴付

C.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D.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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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D选项属于当然退伙的情形,而不构成除名退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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