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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合同成立地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上好佳 2021/04/30 19:45:30 字体:

想要在2021年顺利通过中级会计职称的考试并不在于你的想象,只在于你的行动,你做了什么,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结果就会给你什么,现在努力还来得及,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已经准备好,加油吧!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易错题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成立地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B、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C、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实际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D、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成立地点与实际签字或盖章地点不符的,应当认定约定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登录后点击“专家点评”即可查看。网校会在每周五(节假日除外)为大家进行中级会计职称各科目易错题汇总,持续更新,敬请期待!如果仍然有不理解的,还可以到课程答疑板提问。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易错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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