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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多选题:留置权的效力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3/12 13:37:09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多选题

关于留置权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C、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履行期限。

D、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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