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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抵免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Ava 2019/06/18 14:15:02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时刻陪您度过会计学习的每一道艰难坎坷,中级会计注定是一段不平坦的旅程,只有坚持,勤奋,孜孜不倦的学习,紧随正保会计网校的学习步伐,每日一练,每日一测,在无形中你就到达了终点。

【单选题】

2013年4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乙公司(该公司属于中小企业)投资24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5年6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2015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乙公司的投资额可以抵免的数额为( )万元。

A、0

B、168

C、192

D、216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对乙公司的投资额可以抵扣的数额=240×70%=168(万元)。 【该题针对“抵免应纳税所得额”知识点进行考核】

从来没有一种坚持会被辜负,当你备考中级会计职称懊恼的时候,跌倒的时候,一定不要轻言放弃,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力,就自然而然地会有能耐、机灵和知识。正保会计网校与你一起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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