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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普通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和性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liaodefeng 2020/04/10 17:10:47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中级会计职称习题,是帮助大家顺利通过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重要学习资料。相信通过每天的练习,大家对《中级会计实务》的知识点会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这样在考试时就会更加得心应手。《中级会计实务》高质量习题已经准备好了,你还在等什么!

合伙企业A已濒临破产,尚未进行清算,合伙人甲欠张某10万元,该债务与合伙企业无关。为抵销该债务,甲未经合伙企业同意与不知情的张某签订合同,约定将合伙企业的机器设备抵债,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张某的合同有效,合伙企业的损失可以向张某追偿

B.甲与张某的合同无效,合伙企业的损失不可以向张某追偿

C.甲与张某的合同无效,合伙企业可以向张某追回设备,张某的损失由甲承担

D.甲与张某的合同有效,合伙企业的损失不能向张某追偿,只能向甲追偿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C
【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在确认善意取得的情况下,合伙企业的损失只能向合伙人进行追索,而不能向善意第三人追索。合伙企业也不能以合伙人无权处分其财产而对善意第三人的权利要求进行对抗,即不能以合伙人无权处分其财产而主张其与善意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优秀学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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