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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试题:合同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芳芳 2019/05/13 16:50:56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中级会计职称练习题,是帮助大家顺利通过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重要学习工具。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相信通过每天的练习,大家对《经济法》的知识点会有更好的理解和把握,这样在考试时就会更加得心应手。《经济法》练习题高质量习题已经准备好了,你还在等什么!

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

A.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但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的
B.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C.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D.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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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中级会计资格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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