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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担保法律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芳芳 2019/05/24 11:29:07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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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关于担保法律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
B.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物的担保
C.以不可转让的财产定担保的,担保合同可撤销
D.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D
【解析】
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保证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选项A错误。保证属于人的担保,定金属于金钱担保,抵押、质押、留置为物的担保;选项B错误。以不可转让的财产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选项C错误。

中级会计资格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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