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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点练习:试用买卖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小暖 2021/12/27 09:59:18 字体: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正保会计网校习题,快来练习吧!

试用买卖

知识点:试用买卖

(判断题)试用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

Y、对

N、错

【答案】N

【解析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的,不属于试用买卖。

【点评题目主要考查“试用买卖”,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也就是说,是否购买是不确定的。本题说,试用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说明购买是确定的,故本题表述有误。

>>>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我们会尽量为大家准备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的练习题目,也希望广大学员能够通过阅读教材,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专业团队整理、出题,旨在为考生打好基础,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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