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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易混题:第二审程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7/10 16:50:44 字体: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单选题

  关于第二审程序,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并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D、对二审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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