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小测试: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7/22 16:24:50 字体: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学员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练习题,帮助广大考生一起学习一起进步。

  多选题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包括(   )。

  A、收购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B、收购人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

  C、收购人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D、收购人最近3年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