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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级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行使撤销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凤舞 2019/05/15 11:04:33 字体:

在漫长而艰难的中级会计职称备考过程中,正保会计网校总能帮助考生快速进入备考状态,增加考试筹码。网校又准备了《经济法》的习题呢,快来练习吧!

单项选择题

甲向首饰店购买白金项链1条,标签表明该项链为“纯白金项链”,后经鉴定实为赝品。甲遂多次与首饰店交涉,历时一年零六个月,未果。现甲欲以被欺诈为由诉至法院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不能行使撤销权,因已超过行使撤销权的1年期间 

B、甲可以行使撤销权,因首饰店主观上存在欺诈故意 

C、甲不能行使撤销权,因不属于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D、甲可以行使撤销权,因未过3年诉讼时效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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