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0 苹果版本:8.7.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行使不安抗辩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喵喵怪 2019/12/26 16:30:48 字体:

●经济法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有( )。

A、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形 

C、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D、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解析】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情形;(3)对方丧失商业信誉;(4)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滴水穿石,不是力量大,而是功夫深。小编相信,只要跟着正保会计网校坚持学习,一定能攻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这个难题。正保会计网校精选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让您在日积月累中圆梦中级会计师。

针对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

相关链接

2020中级会计考试报名十大疑难杂症 全部解决>

三个原因!看中级会计职称前景及报考的必要性!

双旦狂欢季!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开通!联报真的狠优惠!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