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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告称,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会计调整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并予印发。
《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包括总则、会计政策及其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日后事项、披露、附则等几部分,明确财政总预算会计中涉及的会计调整事项,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其他相关规定处理。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涉及的会计调整事项,按照部门决算报告制度有关要求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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