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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考试《审计》知识点:控制测试的性质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2/09 13:40:13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审计知识点

  知识点:控制测试的性质

  (一)控制测试的性质的含义

  1.控制测试→计划从控制测试中获取的保证水平。

  在计划和实施控制测试时,对控制有效性的信赖程度越高,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越有说服力的审计证据。

  当拟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主要以控制测试为主,尤其是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无法或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有关控制运行有效性的更高的保证水平。

  2.控制测试的程序:询问、观察、检查、重新执行。

  (二)确定控制测试的性质时的要求

  对于自动化的应用控制实施控制测试,注册会计师可以利用该项控制得以执行的审计证据和信息技术一般控制(特别是对系统变动的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作为支持该项控制在相关期间运行有效性的重要审计证据。

  (三)实施控制测试时对双重目的的实现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针对同一交易同时实施控制测试和细节测试,以评价控制是否有效运行和发现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实现双重目的。

  (四)实施实质性程序的结果对控制测试结果的影响

  1.如果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某项认定存在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该错报对相关控制的运行有效性的影响:

  (1)降低对相关控制的信赖程度;

  (2)调整实质性程序的性质;

  (3)扩大实质性程序的范围。

  2.如果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被审计单位没有识别出的重大错报,通常表明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就这些缺陷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沟通。

  3.如果通过实施实质性程序未发现某项认定存在错报,这本身并不能说明与该认定有关的控制是有效运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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