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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3/02 15:00:51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内部处置资产:不确认收入 移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6)其他不改变所有权的用途。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收入计量】自制资产,按同类同期对外售价确定销售收入(按移送的存货成本结转成本);外购资产,按购入价格确定销售收入。(按购入时的价格结转成本)

  【要点】

  (1)区分内部处置与移送他人;

  (2)视同销售确定的收入可以计提招待费与广告费;

  (3)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与会计收入、增值税关系。

税法知识点

  注意:对于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时,增值税才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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