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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税法》知识点: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3/03 12:39:49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

  知识点: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居民企业纳税人,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特殊】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的办法

  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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