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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公司债券的发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7/17 13:55:48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公司债券的发行

  1.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附认股权、可转换成相关股票等条款。

  【提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主体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链接】只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其中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

  2.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提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承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般应承销,特定情形可自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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