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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资料:减免税收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8/24 15:12:22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减免税收制度

  1.减免税必须有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将在税收实体法中体现)。

  2.纳税人申请减免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附送有关资料。

  4.纳税人在享受减免税待遇期间,仍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12.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税,也可以直接向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申请。

  14.减免税审批是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与减免税法定条件的相关性进行的审核,不改变纳税人的真实申报责任。

  15.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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