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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审计》复习资料:监控过程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9/09 17:24:54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监控过程

  监控过程包括持续监控控制政策和定期检查工作底稿。前者直接针对每项质量控制要素,后者落实到每一位项目合伙人。

  (一)持续监控控制政策

  1.质量控制手册已根据最新的要求和发展情况得到更新;

  2.负责质量控制的人员已确实履行职责;

  3.已取得合伙人和员工遵守独立性和道德的书面确认函;

  4.对合伙人和员工有持续的职业发展计划;

  5.承接和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遵守了政策和程序;

  6.遵守了道德守则;

  7.指派合格人员在签署审计报告前完成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8.已向恰当的人员沟通识别出的质量缺陷;

  9.针对识别出的质量缺陷,采取恰当的跟进措施及时处理。

  (二)定期检查工作底稿

  1.根据下列因素确定周期性检查的组织方式:

  (1)事务所的规模;

  (2)分支机构的数量及分布,人员和分支机构的权限。例如,某分支机构是否经授权执行自我检查,或只有总部才有权检查;

  (3)前期实施监控程序的结果;

  (4)事务所业务和组织结构的性质及复杂程度;

  (5)与特定客户和业务相关的风险。

  2.每个周期内,对每个项目合伙人的业务应至少选取一项检查其工作底稿。检查周期不得超过三年。

  3.在选取单项业务检查时,可以不事先告知相关项目组。

  4.确定检查的范围时,可考虑外部独立检查的范围或结论,但这些检查并不能替代自身的内部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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