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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会计》复习资料: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11/11 11:39:25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包含:

  (1)“三项”一定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②加工费;③运杂费。

  (2)“两项”不一定计入收回存货的成本:①消费税: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②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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