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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目前处于预习阶段,学员可以根据网校预习计划表来安排自己的学习进度。以下是网校依据2015年注会教材,整理的注会各科目知识点,用于预习阶段学习,祝大家备考愉快!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知识点:烟叶税
(一)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2.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
(二)应纳税额计算
1.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
应纳烟叶税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2.收购烟叶可抵扣的增值税: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收购价款×1.1×1.2×13%
(三)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2.纳税地点: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3.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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