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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经济法》复习资料:担保方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11/24 11:10:53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知识点:担保方式

  1.形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抵押、质押和留置统称物保。保证是人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反担保: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债务人
抵押或者质押
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
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注意】反担保方式不包括留置和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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