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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税法》复习资料: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12/31 09:53:41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

  知识点: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由于应税车辆购置的来源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有以下几种情况:

  1.购买自用(包括购买自用的进口应税车辆):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

  【解释】计税依据包括价外收入(如基金、手续费、保管费、装饰费、工具件费等);不包括代办保险费、代收牌照费、代收购置税。

  使用委托方票据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义务的款项,一般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

  2.进口自用: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链接】如果进口自用的是应缴消费税的小轿车,这个组价也是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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