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复习资料:船舶吨税税收优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12/31 09:17:23 字体: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学习中的遇到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帮助,学习中遇到问题,可以去网校论坛讨论或去所报课程答疑板提问。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

  知识点:船舶吨税税收优惠

  下列船舶免征吨税: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吨税执照期满后24小时内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4.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5.捕捞、养殖渔船;

  6.避难、防疫隔离、修理、终止运营或者拆解,并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7.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

  8.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船舶;

  9.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船舶。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