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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会计》知识点:金融资产转移的界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13 15:42:19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知识点:金融资产转移的界定

  1.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1)不附任何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为回购时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通过与购买方之间签订协议,按一定价格向购买方出售一项金融资产,同时约定到期日企业再将该金融资产购回,回购价为到期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2.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转移

  (1)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附回购协议的金融资产出售,回购价固定或是原售价加合理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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