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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会《经济法》知识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1/27 15:44:43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2016年注册会计师复习资料

  知识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范围

  金融企业出现上述经济行为时,应按下列要求确定评估范围:

  (1)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分立、清算,或者产权转让的,应对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2)对子公司增资扩股时,因吸收新股东入股或者企业原股东未按照原有出资比例追加投资等,造成原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化的,需要对子公司进行整体资产评估;以非货币性资产增资或者出资的,还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3)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应对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还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4)以债权转股权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对拟转股的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

  (5)收购非国有单位股权的,应对被收购企业进行整体资产评估;以非货币性资产收购的,还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6)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接受非货币资产抵押或者质押,以及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或者接受抵债的,应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

  (7)收购非国有单位非股权类资产,处置不良资产,确定涉讼资产价值,或者进行资产转让、置换和拍卖的,应对所涉及的资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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