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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8/23 09:39:43 字体:

  知识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

  1.产权登记的范围

  在我国境内或境外设立的金融类企业,其实收资本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的,应当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2.产权登记的管辖

  (1)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和管理机关为同级财政部门。

  (2)两个及两个以上国有资本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金融类企业,按国有资本额最大的出资人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产权登记的主管财政部门。如果国有资本各出资人出资额相等,则按推举的出资人的产权归属关系确定产权登记的主管财政部门,其余出资人出具产权登记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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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注册会计师的备考工作正在进行,为了使大家的复习更有针对性,正保会计网校学员在论坛中分享了注会《经济法》科目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备考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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