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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会考试《税法》知识点:税收收入划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1/20 11:41:55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知识点:税收收入划分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包括——4大税3小税:

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证券交易的印花税。

【提示】营改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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