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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外商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2/04 14:50:25 字体:

为了方便备战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各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

知识点:外商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

1.并购方式: 

股权并购 
①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②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资产并购 
①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
②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 

【股权并购VS资产并购】股权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股权,实质为股权转让或增资,是股东的变化;资产并购的标的是目标企业的特定资产,并不影响目标企业股权结构的变化,实质应为资产买卖。

2.要求:

(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者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当事人应当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2)当事人不得以信托、代持或其他方式规避资产评估、关联关系说明等要求。

3.债权债务的承继:

股权并购 
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继承 
资产并购 
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承担 

4.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

(1)注册资本:

(2)投资总额: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负债

【分析】用注册资本决定投资总额,即决定投资总额上限。

注册资本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 
210万美元以下 
10/7 
210万美元(含210万美元)~500万美元 
2倍 
500万美元(含500万美元)~1200万美元 
2.5倍 
1200万美元以上(含1200万美元) 
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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