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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这类纳税人可能是居民纳税人,也可能是非居民纳税人,这要取决于在中国的居住时间,对其工资薪金征税时首先要加以区分。
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征税规定可归纳为下表:
居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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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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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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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所得
|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境内支付
|
境外支付
|
||
90日(或183日)以内
|
非居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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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
|
×
|
×
|
90日(或183日)~1年
|
非居民
|
√
|
√
|
×
|
×
|
1~5年
|
居民
|
√
|
√
|
√
|
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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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以上
|
居民
|
另有规定
|
提示:
1.从第六年起的以后年度中,凡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则仅就该年内来源于境内的所得申报纳税。
2.中国境内企业董事、高层管理人员纳税义务的确定。
高管人员履职期间,境内支付的工薪所得,在中国境内境外履职,均应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外支付的工薪所得,依上述时间标准确定纳税义务。
3.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人员,应纳税额计算方法:
居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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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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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或183 日)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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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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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或183日)~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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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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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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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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