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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7/28 10:36:53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摊销

  (1)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2)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3)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4)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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