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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财产转让所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4/08/04 15:26:46 字体:

  为了帮助广大学员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cpa)考试,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能够提升您的备考效果,祝您学习愉快!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在教材上主要涉及五个方面:股票转让所得、量化资产股份转让、个人住房转让、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的所得、个人拍卖其他财产所得。

  1.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量化资产征税问题。

  (1)个人在形式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实质上取得企业量化资产(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缓征个人所得税;

  (3)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取得量化资产的分红(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辨析】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拍卖别人作品手稿或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都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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